1月18日下午,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股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三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部分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泸天化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廖廷君主持。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名,代表股东862,459,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0 %。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面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共5项议案。其中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冀、刘含秋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泸天化股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廖廷君感谢各位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他表示,董事会将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权,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同时恪守对股东的承诺,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用担当精神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