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氨法脱硫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单位(江苏和亿昌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宁夏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讨论形成《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氨法脱硫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专家组意见》。经我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氨法脱硫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在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完成,本次验收为该技术改造项目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宁夏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氨法脱硫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宁华验字(2017)第055号)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本项目运行时无废水排放。脱硫浆液循环使用,所有工艺溶液物料不外排,工艺水连续补充。
2.废气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氨法脱硫装置技术改造项目除尘器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和烟气黑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氨法》(HJ2001-2010)中对氨逃逸质量浓度的要求。单项次达标率为100%。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硫酸铵和硫酸铵出料过程产生的污泥,硫酸铵做为副产品外售;污泥送往宁东1#渣场填埋处理。
5.总量
该项目颗粒物年排放总量为28.5吨,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85.6吨,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105吨,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三、验收结论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建立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四、信息公开
1.公示期: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27日
2. 公示网站 : www. sclth. com
3.公示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2.联系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3.联系电话:0951-5923008
4.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
六、公示对象及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